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湿疹的症状是什么?

作者:未知 时间:2012-11-20 10:31:16 来源:互联网 阅读:

  认识湿疹的症状表现对于湿疹的彻底治疗有着重要的意义,这主要是因为湿疹这种皮肤病一旦错过了最佳治疗时间,那么在今后的日子里就很难治愈了。患者就会受到它经常性复发所带来的种种不适了,所以及时的发现湿疹这种疾病,对于患者的治愈是非常重要的,但是此病的自我诊断需要患者对它的症状表现有一个深刻的认识,下面大家就来了解下湿疹的症状表现是什么吧。

  湿疹的类型

  湿疹分为急性、亚急性和慢性三期。大家分别来认识下他们各自的概念。

  急性湿疹:表现为原发性及多形性皮疹。常在红斑基础上有针头到粟粒大小的丘疹、丘疱疹,严重时有小水疱,常融合成片,境界不清楚。在损害的外周,上述多形性皮疹逐渐稀疏。瘙痒较重,常因搔抓使皮疹形成糜烂面,并有浆液性渗出及结痂。如伴有继发感染可形成脓疱、脓液及脓痂,相应淋巴结可肿大。感染严重时可伴有发热等全身症状。

  亚急性湿疹:是急性期缓解的过程或是向慢性期过渡的表现。

  慢性湿疹:常由急性及亚急性期迁延而成,或自开始炎症即不十分严重,有散在红斑及丘疹或皮肤搔痒所致的抓痕。久之患部皮肤肥厚,表面粗糙,呈苔藓样变,有色素沉着或部分色素减退区和鳞屑等,可时轻时重,延续数月或更久。

  通过上文的介绍的,大家可以知道,湿疹可分为三种类型,关于急性湿疹、亚急性湿疹以及慢性湿疹上文中分别把他们相应的概念给大家进行了详细的介绍,现在大家对于他们各自的基本概念是不是有了一定的了解了呢。认识湿疹的症状就是分别认识这三种类型湿疹的症状表现。

  不同类型湿疹的症状是什么?

  急性湿疹的症状表现:分布常对称,多见于面、耳、手、足、前臂、小腿等外露部位,严重时可扩展全身。 自觉症状有剧烈瘙痒和灼热感,可阵发加重,尤以晚间加剧,影响睡眠及工作。有些患者先有皮肤损伤或虫咬等损害的化脓性感染灶,其脓性液渗出物中的细菌毒素和组织分解产物涂布于周围皮肤,引起创伤周围红斑、丘疹、丘疱疹、水疱及脓疱等多形性损害,逐渐向外扩展,如未及时治疗,可在远隔部位,发生红斑、丘疹及水疱性损害,瘙痒剧烈,称为传染性湿疹样皮炎(infectious eczematoid dermatitis),其皮损红肿渗出较多,发展快.似急性湿疹,但脓液更多。病程一般为1—2周,如处理不当或反复发作可成慢性。

  亚急性湿疹的症状表现:湿疹在急性发作后,红肿及渗出减轻,进入亚急性阶段,可有丘疹及少量丘疱疹,呈暗红色。水疱和糜烂逐渐愈合,可有鳞屑,瘙痒及病情渐轻好转。有的可因再次暴露于致敏原、新的刺激或处理不当及搔抓过度再呈急性发作或可时轻时重,经久不愈发展为慢性湿疹。

  慢性湿疹的症状表现:好发于手、足、小腿、肘窝、股部、乳房、外阴及肛门等处,多对称发病。由于发病部位不同,表现也有所异。

  通过上文的介绍,大家对于湿疹的症状表现是不是已经有了一个详细的了解呢?阅读上文后,大家不难发现湿疹可分为三种类型,而且这三种类型在症状表现上各不相同,所以,大家要把他们做区别对待,千万不能混淆他们。为了使大家能够对湿疹这种疾病能够尽早的确诊,希望大家能够对本文特别关注,详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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